常见文言虚词之用法4—高职高考网课
admin_zhou2022-09-26 16:44:16高职高考598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四、乃
(一)副词
1.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才”“这才”“就”等。
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2.强调某一行为出乎意料或违背常理,可译为“却”“竟(然)”“反而”等。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桃花源记》)
3.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只”“仅”等。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4.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二)代词
1.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2.用作指示代词,译为“这样”。
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齐桓晋文之事》)
3.还可作连词用,可译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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