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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本科层次招收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admin_jie2021-10-21 16:35:19高职高考辅导班1280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层次招收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的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本科层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职毕业生。

一、报考条件(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中职就读专业及证书要求

1.中职就读专业:西餐烹饪、中西面点制作、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餐烹饪)。

2.证书要求: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烹饪证书,或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等4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考生须获得上述之一证书(证明)。

(三)考生需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本校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烹饪与营养教育;

招生计划:50人。

三、报名办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3+证书”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考生,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须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须在“3+证书”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广东省招办通知。

(二)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报名

报考我校“3+证书”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学校职业技能测试。

1.报名

已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于2020年4月9日至12日22:00期间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技能测试。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报名表》,并以“考生姓名+职业技能测试”命名,同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直接发到电子邮箱(lszsb211@126.com)进行报名。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1寸彩色照片1张;

②《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准考证》;

③《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

④《在校生证明》(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往届毕业生);

⑤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含证书种类及考取等级成绩)。

注:以上②③④⑤材料需提交扫描件各一份,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其中《在校生证明》见附件2。

2.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的结果于2021年4月14日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挂网通知考生。

3.缴费

缴费标准及方式:参照专业技术测试课程证书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03〕12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每人80元。

(1)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16日17:30。

(2)缴费方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按步骤完成缴费(缴费流程及事项上传至QQ群772409723)。

缴费成功后,学校发放职业技能测试的准考证(PDF文件)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

四、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和时间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二)考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三)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规则等详见《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大纲》(附件3);

(四)学校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公示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投档原则和录取原则

本科批次院校遵循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符合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本科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按照5:4:1的权重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满分450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科目成绩和证书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全省统考文化成绩总分×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百分制)×4.5×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级对应成绩。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A级对应45分,B级对应36分,C级对应27分。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对应45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对应36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对应27分,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对应18分。

以上证书计分标准为:不同类型证书不可累计加分,取最高单项计分。

六、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七、附则

(一)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1年“中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如果省招办招生政策有所调整的,则按照省招办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组电话:0759-3183211

监督信访组电话:0759-3182173

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招生办电话:0759-3183189(传真)

学校网址:www.lingnan.edu.cn

招生网址:zsb.li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