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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职高考语文应用文启事篇

admin_hua2022-06-15 10:33:41高职高考常见问题1002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接下来惠州星华教育老师给大家分享广东高职高考语文应用文启事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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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

(一)定义:启事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每逢有事需要向公众说明解释或者希望大家协助办理时,把内容简要的写出来,或公之于各种媒体,或张贴在公共场所的实用文体。可以分成三类:1.寻找和征召类启事;2.周知类启事;3.声明类启事。

(二)要求:一般由标题、正文、结尾组成。

1、标题:第一行正中写上“启事”。有的情况紧急,可写“重要启事”或“紧急启事”;有的标明启事的性质,如“征文启事”;有的还在标题上写明启事者,如“××市××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启事”。用什么样的标题,可根据启事的性质、内容而定。

2、正文:遵循“一事一文”的原则,简要清楚地叙述相关事情。正文内容在标题下另起一行空两格起书写。结语可用“特此启事”或“特此敬告”,也可不写。

3、结尾:正文的右下方,写上企事业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如在标题中已经写明,就可省略),以及年、月、日。机关团体的启事视情况可加盖公章或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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