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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原则上职业学校不转为普通学校、中职不升为高职

admin12021-08-28 15:19:08高职高考890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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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21 212

 

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体)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 2021 10 号)和《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司〔 2021 76 号)精神 为科学编制我省 十四五 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事项

 
 

 

“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 .新设置本科、高职高专学校

 

2 .独立学院转设

 

3 .高等学校更名(“学院”更名为“大学”、同层次高等学校更名)

 

4 .高职高专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学校

 

5 .技师学院设置为高等职业学校

 

6 .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境)外合作办学机构

 

7 .高等学校(含成人高等学校)终止办学、撤销建制、转为其他类型学校等事项

 

 
 

二、申报方式

 
 

 

各地各单位需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 按下列方式申报:

 

1 .市州及市域内行业、单位和个人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 由市州教(体)育局负责统筹。市州教(体)育局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设置事项进行评议初审 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州教(体)育局以市州人民政府公函形式报省教育厅

 

2 .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 由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3 .省直单位所属学校、单位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 由省直单位自评初审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 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其他事项

 
 

 

1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高等学校设置相关标准和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规划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精心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2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的相关要求 原则上职业教育学校不转为普通教育学校、特色学校不变为综合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升为高等职业学校。

 

3 .本通知印发前已报送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单位 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和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完善申报材料后 按程序申报。

 

4 .请各地各单位于 2021 8 25 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611 办公室 并将电子稿发送至 邮箱 hnjytjhc@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8月6日

 

 
 
 
 
 
 
 
 
 
 
 
 
 
 
 
 
 
 
 
 
 
 
 
 
 
 

 

附件

 

“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事项 申报材料清单

 

一、新设置高等学校

 

1 .各市州人民政府或省直单位关于设置高等学校的公函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主要包括建校基础、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管理体制等。

 

3 .举办民办高等学校的 需提供举办者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资金、资产、实际控制高等学校等情况 举办者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登记情况 举办者是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

 

4 .相关佐证材料

 

二、高等学校更名

 

1 .举办单位申报公函 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由学校直接申报。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主要包括更名的必要性、可行性、发展规划等。

 

3 .相关佐证材料

 

三、高职高专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学校

 

1 .举办单位申报公函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主要包括升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发展规划等。

 

3 .相关佐证材料

 

四、独立学院转设

 

按《湖南省独立学院转设实施方案》要求办理

 

五、技师学院设置为高等职业学校

 

按新设置高等学校的要求报送材料

 

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境)外合作办学机构

 

按新设置高等学校的要求报送材料

 

七、高等学校终止办学、撤销建制、转为其他类型学校

 

分别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送材料